近年來,深圳市實行的納稅入戶積分政策吸引了廣泛關注,這是一項為吸引高素質人才、促進人才流動、優化人口結構而推行的政策。根據深圳市政府發布的政策,按照規定納稅的個人可以獲得積分。那么,哪些納稅行為可以獲得積分呢?
對于納稅行為的積分標準,《深圳市市區居住證申請表》中規定,納稅人每繳納1萬元個人所得稅,可以獲得0.5分積分,最高上限為50分。同時,社保繳納情況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社保繳納一年可以積累3分,滿足納入社保機構要求時最高上限是45分。
此外,個人學歷、職稱和技能水平也是獲得積分的重要因素。根據政策規定,具體積分如下:非全日制大專可以獲得60分,非全日制本科可以獲得75分,有全日制大專可以獲得70分,全日制本科學歷無學位可以獲得90分,全日制本科學歷有學位可以獲得100分,碩士學歷或碩士學位之一可以獲得105分,碩士學歷有碩士學位可以獲得110分。同時,如果畢業于“雙一流”院校/深圳所屬高校,還可以獲得額外的10分。
對于職稱方面,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加非全日制大專或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可以獲得80分,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加全日制大專或全日制本科以上可以獲得100分,副高級職稱可以獲得125分,正高級職稱可以獲得135分。在技能方面,高級技能職業資格/職業(技術)院校全日制大專畢業/技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可以獲得70分,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術)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技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可以獲得100分,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可以獲得125分。
最后,年齡也是深圳引進人才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大于或等于50歲的不予引進,大于等于45周歲且小于50周歲的不加分,小于45周歲的,每減少1歲增加0.5分,最高分值是10分。
綜上,深圳市的納稅入戶積分政策,針對高素質人才和優秀年輕人進行了合理的設計,是為了吸引人才,促進人才流動,優化人口結構的一項重要政策。如果您是一名有志于在深圳工作及生活的人才,可以根據以上規定,利用各種積分的方式,留在這個充滿機遇和活力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