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保險金需一定條件,只有符合了相應的條件,失業人員才可以領到屬于自己的那份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
一是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與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者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一些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出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那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斷就業作出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員工失業的,員工是有權申領失業金的。
三是已辦失業登記,并有求職的要求。辦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的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重要的存在意義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也是失業者應盡的義務。
凡是符合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都可申請失業保險金來保障自己最根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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