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籍申請納稅要求及計算規則
深圳是中國經濟特區之一,經濟發展迅速,人口結構日益多元化,因此深圳市實行了比較嚴格的戶籍申請條件。其中,納稅要求是較為重要的一項條件。本文將就深圳戶籍申請納稅要求及計算規則進行詳細闡述。
一、納稅要求
深圳市戶籍申請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要求
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其他條件
1.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2.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四、計算規則
納稅認定采用近三年連續納稅額計算,認定標準如下:
1.納稅認定標準按原幣種計算,折算為人民幣進行確認(計算方法為原幣種累計納稅額除以年平均匯率折算為人民幣)。
2.納稅認定標準按單位或個人的納稅額進行計算,如果是企業,則納稅額為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附加等稅種的總和;如果是個人,則納稅額限定在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中的個人所得稅。
3.如果企業或個人在納稅認定標準的計算期間內改變了所在地區、行業或稅種,則以最近連續三年的數據為基礎進行計算。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則只能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申請人可以先積分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統開放后再進行相關申請。積分不夠或需要辦理落戶的,可以聯系相關機構,例如代辦深戶等。在此提醒申請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務必遵守法律法規,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