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年納稅入戶政策是指,在深圳市連續納稅三年以上的個人或企業,可以申請將戶口從外地遷入深圳。這是深圳市政府為吸引高素質人才和優秀企業落戶,推出的一項政策措施。在此過程中,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是深圳三年納稅入戶是否有收入要求。
據最新規定,申請深圳三年納稅入戶的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落戶深圳。目前積分系統暫未開放,但是可以通過聯系深圳安家保等代辦機構來幫助申請人提高積分并辦理落戶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積分入戶的政策也有明確規定。根據深圳市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積分入戶需要積達到100分以上方可提出申請。積分計算公式為:“申請人總分=基本分+附加分”。其中基本分為40分,附加分包括學歷、年齡、工作年限、科技成果、創業創新、社保等項目,最高可達70分。
總的來說,深圳三年納稅入戶政策旨在為優秀企業和個人提供更好的發展機遇,為深圳市的經濟發展添磚加瓦。因此,如果你想在深圳落戶,可以通過多方渠道了解政策,有針對性地策劃自己的職業規劃和發展計劃,以便更好地滿足政策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