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經濟逐漸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選擇前來投資和落戶。然而,最近深圳市政府宣布了一項新的政策,即深圳投資納稅門檻拉高,落戶條件有變數。
據了解,這項新政策要求申請人需要滿足一定的納稅條件,才能夠申請深圳的落戶。具體來說,必須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或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同時,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則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最后,申請人必須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對于不滿足以上條件的人,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申請深圳的落戶。然而,積分系統暫時還沒有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同時,也可以聯系代辦深戶的機構,如深圳安家保。根據市場行情,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左右。
對于深圳市政府而言,盡管這項新政策的出臺對于外來人才的吸引力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這也是對于深圳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一種積極措施。政府有必要控制人口的過度增長,同時也需要保證新投資者和新居民對深圳的貢獻。因此,對于那些希望在深圳投資或落戶的人來說,了解政策和要求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