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政策詳解
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市實施了新的入戶政策——納稅積分入戶政策,該政策的實施大大降低了深圳戶籍落戶的門檻。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政策選取了納稅額度這一切實、穩定的數據作為入戶指標,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高質量人才來到深圳,推動深圳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員落戶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根據積分排名落戶,這種落戶方式對個人的納稅額度和勞動年限有較為明顯的影響,落戶時符合條件的人員會獲得對應的積分,最后根據積分排名輪候落戶。另一種是納稅額優先落戶,一旦申請人符合條件,即可直接落戶,排除了“秒”和“日”之間的等待擠壓,縮短了入戶流程。下面將詳細介紹納稅積分入戶政策落戶條件。
一、落戶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人員。
2.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人員。
3.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人員。
4.合法就業人員: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在24萬元以上,并在深圳合法就業的人員。
需要說明的是,除合法就業人員外,其他申請人必須最近連續三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持續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申請入戶時,需提供相應的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
另外,申請人還需提供戶口簿“服務處所”欄的信息。如果你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的工作人員,則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申請人還需要保證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二、落戶方式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采取積分排名或納稅額優先落戶的方式入戶深圳。
1.積分排名:
申請人根據納稅額度和勞動年限獲得對應的積分。積分高的優先獲得入戶資格。同時,政策規定時間點之前有三年以上穩定居住經歷(長期投餐不得超過90天)的積分有優先權。系統會根據積分排名的申請順序逐一處理,獲得入戶資格的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戶口遷入深圳。
2.納稅額優先:
如果您在兩年內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交納額已經達標,即能夠直接申請落戶,省去了積分排名的環節,常規副本業務窗口進行落戶登記備案后即可領取身份證。
落戶的優先級順序如下:
1.在深圳投資創業或有工作并連續納稅滿3年的人員優先;
2.配偶在深圳有合法落戶人員;
3.未在深圳有法定固定住所的教師、醫生等專業技術人才;
4.在深圳擁有房產的非深戶籍居民。
但對于不符合以上落戶條件或沒有達到落戶指標的人員,可以選擇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或您所達到的積分還不夠,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選擇聯系代辦深戶一事宜,即代理深戶辦理等事項。
三、總結
深圳納稅積分入戶政策的推行,在提高深圳高質量發展的同時,也在推動了擁有稅務經濟實力的人才來深圳創業發展。只要申請人滿足政策規定的條件,就可以很輕松地落戶深圳。同時,積分入戶制度可以確保人才落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政策都有其規定和具體流程,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深戶政策的細節,請到深圳市公安局戶籍管理中心或者政府相關平臺, 如市級新聞媒體、社區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咨詢,或者選擇具備代辦深戶資質的知名代理機構,例如深圳安家保等,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申請深圳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