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新出臺了《關于深圳市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深圳市將進一步降低納稅入戶標準,讓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士可以通過納稅入戶途徑加入深圳這個大家庭。
據悉,深圳市政府此次降低納稅入戶標準,一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企業發展,提高政務服務效率,二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高素質勞動力來深圳創業、工作、生活,從而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根據新政策,《政策》中規定了四個納稅入戶條件,只要是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通過納稅入戶途徑加入深圳戶籍。
一、納稅條件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條件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單位情況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需要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不良記錄
申請人必須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系統申請入戶。積分入戶系統目前還不開放,但可以先積累100分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并按照積分排隊入戶。此外,如果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進行相關代辦,一般收費標準為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工本費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總體來說,深圳市政府此次降低納稅入戶標準,將進一步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來深圳發展,有利于加快深圳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時也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政務服務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