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落戶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隨著國家的發展,深圳作為中國的經濟特區,一直保持著快速的發展勢頭。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來到深圳發展,其中納稅落戶申請的人也越來越多。那么,關于深圳納稅落戶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以下是一些相關的介紹,希望能對需要申請落戶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一、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是規定必備的。如果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則需要提供經營許可證和稅務登記證;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則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則需要營業執照和個人身份證明。
二、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也是必備的,可以提供納稅證明、完稅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三、工作證明
如果是在深圳合法就業的個人,需要提供雇主的在職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材料。
四、住房證明
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
五、無犯罪記錄證明
需要提供政府機關或司法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六、其他證明材料
如果是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則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當然,以上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需要由相關部門蓋章或簽字印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準備以上材料之前,要確保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2. 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3.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達到落戶的目的,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等代辦機構輔助辦理,一般代辦深戶的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申請深圳納稅落戶需要準備一系列的材料,而且申請人需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希望本文能對需要申請深圳納稅落戶的朋友們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