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業納稅降低落戶門檻的具體標準
近日,深圳市政府發布了新的落戶政策,其中企業納稅額作為一項新的落戶標準,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此舉是深圳市政府為吸引人才和優化人才結構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也是深化稅收改革的一部分。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深圳企業納稅降低落戶門檻的具體標準。
一、符合納稅條件
首先,申請人應符合以下納稅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
除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工作單位需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
在申請過程中,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此外,申請人還需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綜上所述,深圳市企業納稅降低落戶門檻的具體標準主要包括符合納稅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工作單位需非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享受落戶政策的優惠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因此,如果您符合條件,可以選擇申請企業納稅落戶政策,享受優惠待遇,也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