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入戶審批流程及周期
深圳市自2019年起實施了新的居住證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納稅入戶,申請流程相對繁瑣但是申請周期相對較短,通常在一個半月到兩個月之間。
首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才能申請納稅入戶: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了以上條件,申請人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2.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3. 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只能積分入戶,積分系統目前尚未開放,申請人可以先積累100分或更高分數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
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先進行在線預約后前往戶政中心將相關材料提交審核。申請人需準備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婚姻證明(如有)、結婚登記證(如有)、生育證明(如有)原件及復印件;
2. 申請人納稅紀錄證明,包括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或企業納稅繳納記錄,需提供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納稅憑證等;
3. 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原件或復印件等。
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以支付相關的工本費用,通常在200元左右。戶政中心將會安排人員上門核查個人住所,確認房屋、房東信息并打印居住證件,整個流程需要1.5個月到2個月時間。
總的來說,深圳市納稅入戶審批流程相對繁瑣,但是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說,審批周期相對短,能夠更快地落戶深圳市。申請人可以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并關注官方網站的通知,以便及時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