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近期發布《深圳市新生代人才落戶實施細則》,并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該細則,深圳市將實行按照納稅額度為主的落戶政策,重點吸引高素質人才和優質企業入駐深圳。
落戶深圳的申報時間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申請人必須在該期間內完成相關申報材料的提交。落戶深圳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上述四種情況外,其他的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入深圳,積分入戶暫時還不開放。如果需要辦理落戶深圳業務,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深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
總之,深圳市新生代人才落戶政策實施后為企業和人才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引領了深圳市社會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希望有更多的優秀人才和企業加入到深圳的發展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