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深圳市迅速發展,在吸引人才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為了更好地服務引才和生活的市民,深圳市提出了一項新政策——納稅入戶。隨著該政策的出臺,需要申請納稅入戶的人們紛紛關注起需要提交哪些納稅證明材料。下面將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至征稅期結束日止)企業全年納稅申報表。
2.最近三年(至申報日不含當年)企業納稅完稅證明,需加蓋公章或稅務機關專用章。
3.最近三年(含之前年度)企業繳納稅款的企業銀行清單。
4.企業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或公司專用章)。
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度全部稅種納稅申報表及繳納稅款的銀行回單或轉賬憑證。
2.最近一年度個體工商戶核增或變更過的完稅證明以及對應的納稅申報表及繳納稅款的銀行回單或轉賬憑證。
3.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個體工商戶專用章)。
三、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自然人股東
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自然人股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內全年納稅完稅證明,需加蓋公章或稅務機關專用章。
2.最近三年納稅申報表。
3.最近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4.個人獨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或公司專用章)。
四、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個人納稅扣繳額累計超過24萬元(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的,在深圳合法就業的個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最近三年全年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及繳納證明(需加蓋公章或稅務機關專用章)。
2.最近三年(至申請之前)的個人年度匯算清繳表,個稅完稅證明及繳納證明。
3.最近年度雇主開具的收入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正本,紅印蓋章。
4.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最近三個月居住證明或社保證明,工作證明。
五、其他材料
1.受理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支撐材料。
2.其他相關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證明和材料。
需要說明的是,不滿足以上條件的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對外開通,可以先通過深圳安家保代辦,代辦費用大概在1800-2000元左右。此外,預計超過規定分數的入戶申請者將按照分數排隊。
綜上所述,深圳市納稅入戶所需提交的證明和材料較為繁瑣,希望通過閱讀本文能給有需要的人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