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入戶政策下納稅入戶的不同政策
隨著深圳市人口的不斷增加和城市的不斷發展,深圳市針對人口管理推出了新的入戶政策,從2019年12月1日開始施行。其中,納稅入戶政策成為了熱門話題。那么,根據新政策,納稅入戶有哪些不同的政策呢?本文將為您進行詳細解析。
一、適用人群和納稅條件
大家普遍關注的是,這項政策適用于哪些人。根據政策規定,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也就是說,納稅入戶對于有納稅記錄的人比較友好。不過我們也可以看到,納稅條件并不低,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累計交納一定的稅款。同時,對于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只要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24萬元以上也可以申請。這相對于其他兩個群體,門檻相對較低一些。
二、年齡限制
除了對納稅要求的限制外,政策還規定了年齡限制。具體而言,適用人群的年齡不能超過50周歲。這是為了避免將納稅入戶政策用于退休人員回返深圳。但是,如果申請人的納稅額度達到規定標準的一倍及以上,那么他們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這樣一來,年齡限制就不那么嚴格了。
三、政策限制
政策不可能完美,自然還有一些限制。以下是根據政策摘取的一些限制:
1.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其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2.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3.如果不滿足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但積分系統暫時還未開放,可以先積分達到100或以上,待系統開放后再申請。如果積分不足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找代辦深戶。
四、政策優勢
不難看出,新政策在納稅入戶方面的優勢比較明顯。其一,入戶門檻高,對于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人群實行積分入戶,為深圳市的人口管理提供了更好的便利。其二,限制條款嚴謹,更好地控制了入戶人數。其三,在對納稅條件的要求上,大大提升了入戶人群的質量和社會貢獻度,也能激發更多的人在深圳市發展和生活。
納稅入戶政策是一個比較新的政策,實行時間不長,遇到的問題和局限性可能還不充分。因此在落實時,還需要不斷的跟進和改進。我們相信,深圳市的人口管理政策會越來越完善,越來越貼合市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