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入戶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近年來,深圳市政府實行了嚴格的納稅入戶政策,要求符合該政策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并提供相關的材料進行審核。當一個人符合納稅入戶條件時,就可以享受到深圳的全面公共服務以及諸多優惠。但是申請人必須明確,納稅入戶并非是所有人都可以享受的政策。
目前,深圳市政府規定納稅入戶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注意的是,申請人須滿足“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的要求,也就是說,納稅時間必須連續,并且在最近的3個年度內至少滿足該條件之一。同時,除了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符合上述要求,申請人就可以著手準備入戶所需的材料。以下是準備材料的詳細清單:
1.《居民身份證》;
2.深圳社保證明(需去深圳市社會保險事務管理局領取或網上申請打印);
3.稅務證明或稅務局為納稅人查詢或打印的全國納稅人基本信息查詢結果(含個稅、企業所得稅等稅種);
4.準遷證或在指定時間內的相關準備材料及相應的繳費單;
5.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如有配偶);
6.子女關系證明材料(如有子女);
7.如為單位法人代表則需出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8.如為個體經營者則需出具營業執照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需要再次提醒的是,在準備上述材料時,要確保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如果因為材料不實或不完備導致申請被拒,將可能會浪費時間和金錢。
此外,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就只能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他們有著豐富的入戶經驗及專業化的服務,可以有效協助申請人順利完成入戶流程。
深圳納稅入戶是一項關鍵的政策,對于企業法定代表人、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及在深圳合法就業的個人,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在準備入戶過程中,要遵循政策規定,準確提交所需材料,才能使入戶申請得到順利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