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深圳需要繳納多少稅款?
近年來,深圳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人才引進政策,吸引了大量人才來到深圳工作和生活。其中,落戶深圳也是很多人才關注的問題。但是,想要落戶深圳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并且還要繳納一定的稅款。
通常情況下,想要落戶深圳需要繳納的稅款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同時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身份和納稅條件符合相關要求、年齡不超過50周歲、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無非在編工作記錄、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等。具體條件如下: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根據上述條件,如果您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者是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者是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或者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最近連續的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分別達到了30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上,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達到24萬元以上,那么您符合落戶深圳的條件。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您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落戶深圳。但是,目前積分制度暫未開放,需要先積滿一定分數才能辦理落戶。此時,如果您不想等待積分制度開放,還可以選擇聯系代辦機構深圳安家保,他們可以提供相關服務,但是費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商定。
總的來說,落戶深圳需要繳納的稅款是根據個人或企業的納稅情況而定的。同時,還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夠申請落戶深圳。如果您符合上述條件,那么恭喜您可以申請落戶深圳。如果您不符合條件,那么建議您等待積分制度的開放,或者聯系代辦機構申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