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起實行新的戶籍政策,將原來的“積分系統”改為“納稅入戶”政策,要求申請人在近三年內的納稅收入達到一定標準才能成功落戶深圳市。
根據深圳市戶政管理局發布的規定,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才能申請落戶深圳: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若不滿足以上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落戶深圳。但由于積分系統暫未對外開放,因此申請人可以先積累一定分數等待系統開放,也可以聯系專業的代辦機構進行落戶申請。
按照目前的情況,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如果您需要辦理落戶,可以選擇自己辦理,也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機構,為自己和家人辦理一站式的落戶服務。
總之,若想落戶深圳,需要滿足相應條件和標準。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大家更加了解落戶深圳的相關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