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稅務政策有所調整,對于個人納稅入戶須知也進行了更新。本文將為讀者們詳細介紹這些變化和更新的內容。
一、納稅入戶條件
首先,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身份和納稅條件之一:
1.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如果申請人不是合法就業個人,則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最近連續三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申請人的年齡不應超過50周歲。如果申請人的納稅額超過了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此外,如果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不應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積分入戶
如果申請人無法滿足以上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不過,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申請人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也可以委托代辦深戶,部分代辦機構收費標準大致在1800-2000之間。申請人應注意,如果選擇代辦深戶,應當選擇合法的機構進行辦理,以免上當受騙。
三、結論
總的來說,深圳稅收政策的變化對于個人納稅入戶產生了一定影響。如果申請人能夠滿足納稅入戶條件,則可以直接進行遷戶,否則需要等待積分入戶系統開放,或者選擇代辦深戶。不管選擇何種方式,申請人都應當注意遵守相關規定,保證申請的合法性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