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個人納稅即可入戶
近日,深圳市發布了新的戶籍政策,引起了廣泛關注。據悉,此項新政實施之后,只要在深圳市有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就可以直接申請入戶。這無疑為眾多在深圳工作、生活并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入戶條件,尤其是對于一些獨資創業的人士來說,實現深圳市戶籍的愿望將更加容易。
據了解,個人納稅即可入戶的政策方案分為加積分、加速辦理和不追溯三個方面,下面我們將逐一介紹。
加積分:根據政策規定,個人納稅不滿足入戶條件的,可以通過加積分來提高入戶的機會。所謂加積分,是指以深圳市積分落戶的積分入戶政策為基礎,以個人納稅記錄、納稅額、繳納時間等方面來進行積分補充,提高入戶的排名。據悉,目前積分入戶政策雖然已經實施,但積分系統暫未開放,所以需要申請入戶的人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因為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
加速辦理:根據政策規定,個人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者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可以直接申請入戶,無需進行積分排隊。除上述人士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不追溯:根據政策規定,個人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者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只要符合入戶條件,無論何時都可以直接申請入戶,不追溯到以往繳納個人所得稅記錄的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總的來說,此項新政為廣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入戶選擇條件,特別是對于一些有實力的企業家、個體工商戶以及在深圳有穩定就業的人員,有了更加便捷的入戶途徑,將會對深圳市的科技創新和經濟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在程序和材料方面,申請人需要編制一份詳細的入戶申請材料。具體的入戶申請材料可以參考深圳安家保的代辦深戶,代辦深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市個人納稅即可入戶政策的實施,將對深圳市的發展帶來積極的作用,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