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快速經濟發展和國際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來深圳定居和發展。其中,落戶是了解深圳的重要門檻之一,也是各界人士熱議的話題。2019年起,深圳實施新的落戶政策,即在原有積分入戶的基礎上,加入了以納稅為主要考量因素的落戶標準。那么,如何滿足這一新標準呢?
首先,該標準對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等四個身份群體有著明確的納稅額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需要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等需要符合60或30萬元的納稅額標準,而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中,則需要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24萬元以上。以上標準是初步篩選和排除的依據。
其次,申請人年齡也是必備條件之一,必須不超過50周歲,或者是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這一要求主要避免落戶居民年紀偏大,影響城市人口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戶口簿的“服務處所”欄將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這是為了避免公務員等在編人員大量聚集,對城市資源造成壓力。
最后,申請人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這一要求是對申請人的品德和社會信譽度的基本要求,也可以避免相關風險。
對于不滿足上述條件的申請者,仍然可以使用舊的積分入戶政策來申請。過渡期將視人口的增長情況而定,積分入戶政策的申請方式將會在未來不久后完全停止。這就需要積分達到一定分數,才可以通過新政策進行落戶申請。據了解,深圳安家保等代辦機構可以幫助申請者順利完成落戶手續,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不收取額外的服務費。
總而言之,深圳落戶納稅標準是按照納稅額的大小來排除落戶申請者中不真正有為城市建設和發展做貢獻的人。積分還緩慢增加的情況下,滿足上述條件的落戶者可以更快地實現深圳的居住夢想。(文末無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