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戶政策更新:納稅名額入戶新規摘要
最近,深圳市政府宣布了一系列更新后的入戶政策,此次更新的重點是以納稅額作為申請條件之一,鼓勵優秀人才落戶深圳。
根據新規定,納稅名額入戶新規摘要如下: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
1. 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此之外,其他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須最近連續三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要求:
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工作單位限制: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參加國家禁止組織或活動記錄:
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此外,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但可以先積分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統開放后按分數排隊。如果需要辦理落戶,也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機構深圳安家保,一般收費標準為1800-2000元,戶政中心除工本費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入戶政策更新后,以納稅額作為申請條件之一,勢必將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和企業落戶深圳,為深圳經濟和社會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