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城市,吸引了大量人才和企業前來發展。為了更好地服務城市建設和發展,深圳市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措施,其中涉及到落戶需要繳納哪些稅費也成為了備受關注的話題。
根據深圳市戶政局的規定,落戶需要繳納的稅費主要包括兩方面:個人所得稅和工本費。具體來說,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要在戶政中心繳納2000元的工本費,同時根據其納稅情況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具體而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可以按照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的納稅額來確定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額度: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業的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年齡需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而且申請人更換戶口地址時需同時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如果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則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此外,除了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以外,一些輕微的違法記錄也可能會對申請落戶產生影響。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如果不符合以上所述的任何一個條件,申請人也可以選擇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辦理落戶。不過目前積分系統還未來得及開放,因此積分不夠或者需要加快落戶進度的人可以聯系一些第三方機構,如深圳安家保,來獲取更多的幫助和支持。
總之,深圳落戶需要繳納的稅費并不多,主要是個人所得稅和工本費。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納稅情況來決定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額度。如果不符合條件,也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辦理落戶,或者尋求第三方機構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