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深圳市加快了戶籍改革的進程,推出了納稅入戶政策,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開放遷入戶口。不過,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納稅入戶的條件。在此,我們將介紹不符合納稅入戶條件的人群有哪些。
一、未滿足納稅條件者
納稅入戶政策是以納稅額累計為主要評價條件的,因此不滿足以下納稅條件的人群將無法享受納稅入戶政策: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二、年齡超過規定限制
申請人的年齡也是納稅入戶政策考慮的重要因素,申請人的年齡一般不應超過50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可以放寬至55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士
如果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就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有不良記錄
納稅入戶政策要求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一旦有不良記錄就無法享受納稅入戶政策。
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遷戶。但由于積分系統暫時還未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如果申請人想要辦理落戶業務,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代辦深戶服務時,務必選擇正規、合法的機構,并避免被不良中介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