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的經濟特區之一,是國家重點的經濟中心城市。在深圳地區,企業是這座城市發展的生力軍,企業納稅入戶也是保證深圳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之一。然而,為了保證納稅入戶的質量,深圳市政府也頒布了一系列的規定和條件,只有符合這些條件的企業和個人才能成功申請納稅入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
首先,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身份和納稅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這個條件針對納稅額較大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只有企業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及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才有資格申請。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這個條件針對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或者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要求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及以上,同時,個人要根據本人投資份額所占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這個條件針對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只有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及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才有資格申請。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這個條件針對在深圳合法就業的個人,要求個人在最近連續3年內,根據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依法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24萬元及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必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限制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
三、單位類型要求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必須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違規記錄
申請人不能有任何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以上是深圳地區企業納稅入戶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申請人只能通過積分系統進行入戶申請。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如果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深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不含戶政中心工本費),但具體收費還需根據不同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