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深圳的經濟不斷發展,越來越多人開始選擇在這座城市落戶。然而,深圳的落戶政策并不是一刀切的,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夠落戶。同時,納稅積分也是影響落戶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我們來詳細解析深圳落戶時間要求及納稅積分的相關政策。
一、深圳落戶時間要求
深圳的落戶政策對申請人的身份和納稅條件有明確要求,具體如下: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同時,申請人必須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二、納稅積分
在符合深圳落戶時間要求的前提下,還需要根據納稅積分來決定申請人是否可以直接落戶,或者需要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申請。具體來說,納稅積分是“稅收信用積分”和“經濟貢獻積分”的綜合評價結果,評價周期為最近的3年。其中,“稅收信用積分”主要評估申請人的納稅記錄,如納稅額、納稅種類、納稅期限、是否存在欠稅等情況;“經濟貢獻積分”主要評估申請人的對深圳經濟發展的貢獻,如在深圳的經濟活動、創新創業、社會責任等方面做出的積極貢獻。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落戶積分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申請人的納稅積分達到60分或以上,就可以直接申請落戶;如果納稅積分低于60分,則需要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申請,積分達到100分或以上之后,才會安排落戶。
總之,深圳的落戶政策對申請人的要求比較苛刻,需要符合一定的身份和納稅條件。在滿足這些條件的基礎上,還需要根據納稅積分來決定申請人是否可以直接落戶。如果您需要辦理深圳的落戶手續,建議找專業的代辦機構,如深圳安家保,以確保辦理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