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入戶年限是否可以通過創業投資申請落戶
近年來,深圳的經濟發展迅速,吸引了大量的創業者和高端人才前往這座城市創業就業。然而,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卻面臨著很大的難題,其中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納稅入戶年限。那么,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來說,是否可以通過創業投資申請落戶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深圳納稅入戶年限的要求。根據深圳市政府最新頒布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退役軍人居住證(紅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符合以下納稅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作為填報《納稅入戶備案申請表》的首報人: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從上述條件來看,對于很多創業者和個體戶來說,要能夠達到這樣的納稅額標準并不容易,因此這個落戶條件對于他們來說是一大難題。
然而,《辦法》還規定了一個例外情況,即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選擇通過投資創業的方式來申請落戶:
1. 在深圳市內投資創辦企業,實繳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不含知識產權或無形資產轉讓、移送所形成的資本);
2. 近3個納稅年度內連續繳納深圳市稅收不低于50萬元;
3. 企業應實繳企業所得稅和社會保險費,且擁有穩定經營場所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4. 企業主要經營活動與深圳市的產業發展方向相符。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符合以上條件,投資創業者就可以選擇通過投資創業的方式來申請落戶,無需滿足納稅入戶年限的要求。這一政策無疑給創業投資者提供了更多選擇的機會,也為他們提供了更多的落戶通道。
當然,對于一些沒有條件或者不想通過投資創業的人來說,還是需要滿足納稅入戶年限的要求。此時,積分入戶是一個備選方案。目前,深圳的積分制落戶政策還未正式實施,但是可以通過積累一定分值來排隊等待落戶資格。
總的來說,深圳市為吸引更多創業者和優秀人才到深圳發展,政策在不斷優化和完善,而創業投資申請落戶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同時,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人來說,也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爭取到落戶資格。如果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選擇代辦深戶,但要注意避免不合理的高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