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和全國范圍內的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推進,深圳市也迎來了積分落戶政策的推廣。積分落戶政策相比較以往的“父母安置”、“購房入戶”等方式,更加側重于個人的綜合素質和對社會的貢獻。而在積分落戶政策當中,納稅也是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評價指標。根據規定,深圳市計劃從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積分落戶政策,而該政策的實施標準為納稅500萬元。
對于希望獲得深圳市積分落戶證的申請人,必須在最近連續3年內,根據自己的身份和納稅條件,在深圳市交納的稅款累計達到規定的標準。申請人身份可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擔任企業高管職務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等等。而納稅條件方面,規定了不同的標準: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需要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的稅款金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需要在最近連續3年內累計繳納的稅款達到60萬元以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需要在最近連續3年內繳納的稅款達到30萬元以上;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達到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也將被列入考核范圍之中。
除了納稅外,申請人還需符合其他條件,如年齡不超過50周歲、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等。其中,納稅額超過規定標準1倍以上的,申請人的遷戶年齡會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并有概率通過申請。
對于想要獲得深圳市積分落戶證的申請人,需要先在官方網站上進行預約和線上報名,之后準備好材料進行實地審核。如果符合積分落戶政策的相關條件,申請人將獲得相應的積分,超過按分數排隊。 如果申請人的積分不夠或者需要幫助辦理落戶手續,可以通過一些代辦機構,如深圳安家保,向專業落戶機構咨詢和預約。
在最近的幾年中,深圳市不斷加強了戶籍制度改革和積分落戶政策的推廣。新的政策是基于社會和經濟需求推出的,而且被認為是一種更加公正、透明和高效的方式,可以促進人才的流動和經濟的發展。同時,對于想要獲得深圳市積分落戶證的申請人來說,需要滿足相關條件,認真準備材料。通過積極的努力,大家可以實現積分落戶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