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投資落戶條件及納稅標準
深圳市自改革開放以來,飛速發展成為中國重要的經濟中心之一。近年來,深圳市政府加大了對外資企業的扶持力度,同時也對人才的吸引力進行了提升。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深圳投資落戶成為了很多人的關注焦點。
那么,深圳投資落戶有哪些條件呢?針對這個問題,深圳市政府頒布了《深圳市落戶管理暫行規定》。根據該規定,申請深圳投資落戶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以上是深圳投資落戶的基本條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就只能積分入戶。積分系統暫時還未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按分數排隊。積分不足或需要辦理落戶的,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機構辦理。
除了上述條件以外,還需要了解深圳投資落戶的納稅標準。根據《深圳市落戶管理暫行規定》,深圳落戶申請人在申請前3個納稅年度內,需要滿足以下納稅標準:
年度納稅額超過30萬元以上的,可享受“優先落戶”政策,即僅須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即可申請深圳落戶。
年度納稅額低于30萬元的,需要連續繳納3年的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并累計納稅額達到24萬元以上,才能申請深圳落戶。
也就是說,除了滿足基本的落戶條件以外,還需要連續繳納3年傾向個人所得稅,并累計納稅額達到24萬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的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申請人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以上就是深圳投資落戶的條件及納稅標準介紹。如果你打算申請深圳落戶,需要了解自己是否符合以上條件,從而制定合理的申請方案。如果需要專業的幫助,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