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為中國經濟特區,吸引了大量人口涌入。近年來,深圳出臺了一系列納稅入戶政策,同時也特別強調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申請辦理深圳納稅入戶。本文將詳細介紹哪些人士不能辦理深圳納稅入戶。
一、未滿足納稅和身份條件的人士
深圳納稅入戶政策明確規定,申請人須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也就是說,如果您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就無法申請辦理深圳納稅入戶。
二、年齡超過50周歲的人士
深圳納稅入戶政策還規定,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如果您未滿50歲但是由于納稅額不夠,也無法辦理深圳納稅入戶。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提供單位證明的人士
根據深圳納稅入戶政策,如果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因此,如果您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無法提供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也無法辦理深圳納稅入戶。
四、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記錄的人士
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記錄的人士也無法辦理深圳納稅入戶。深圳市戶政中心將在辦理時對申請人進行審查,如發現申請人有此類記錄,將被拒絕辦理。
在以上情況中,無法辦理深圳納稅入戶的人士可考慮其他遷入深圳的方法,比如積分入戶等。是否符合積分入戶條件,需要等待深圳市相關政府部門公布具體政策后,再進行判斷。如果想去遷戶的,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根據目前一般的收費標準,收費在1800元到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但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