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的落戶政策,針對不同的人群設定了不同的條件,并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資產證明材料。本文將介紹深圳落戶所需的資產證明材料以及申請條件。
首先,根據落戶政策的規定,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一項身份和納稅條件: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申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稅單、社保證明等相關資料。
對于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此外,申請人還需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若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只能通過積分系統入戶。目前,積分系統尚未開放,申請人可以先積攢積分,等系統開放后再進行排隊。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申請的人,可以找專業的代辦公司幫助辦理,例如深圳安家保。一般代辦落戶的費用在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工本費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市的落戶政策比較嚴格,申請人必須符合上述身份和納稅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材料。申請人如不符合條件,辦理落戶時需要靠積分系統。對于不熟悉政策和手續的人,建議尋求專業的代辦公司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