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戶納稅相應減免政策
深圳市是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和先行區,是全國有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口的不斷流入,深圳市的人口數量也在不斷增加,從而帶來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為此,深圳市政府開始推出新的政策,來規范遷入深圳的居民。
近日,深圳市政府發布了《深圳市關于廣泛開展如實申報入戶情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新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入戶人員需要滿足一定的納稅條件才有資格享受相應的入戶納稅減免政策。相關政策內容已于2019年3月20日開始執行。
根據新政策規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可以享受深圳入戶納稅相應減免政策: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申請人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積分入戶的申請方式目前還處于積分系統暫時未開放的狀態,所以可以先通過積分100或以上的方式等待系統開放。如需要辦理深圳戶口落戶可聯系深圳安家保進行代辦,代辦費用一般在1800-2000元之間。
新政策中,深圳市政府強調了申請人需如實申報入戶情況、提供真實有效證明材料的原則。對于不實申報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情況,深圳市公安局將堅決依法嚴肅處理。入戶的申請人也應當自覺遵守深圳市的居住、就業、教育和社會保險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
綜上所述,深圳入戶納稅相應減免政策旨在規范入戶人員的申請流程和標準,有效遏制了流入深圳的人口數量,也切實維護了深圳市的社會秩序和安全。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來說,入戶納稅相應減免政策將成為他們申請落戶深圳的一個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