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戶納稅入戶新政,年齡限制是50歲及以下
近日,深圳市發布了一項新政策,即深圳落戶納稅入戶新政。該政策要求申請人需要具備一定的納稅條件,并且年齡不超過50周歲。該政策的實施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來說是有一定的門檻的,但是對于那些具備相應條件的申請人,落戶深圳將更加容易。
首先,根據深圳市落戶納稅入戶新政,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納稅條件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有一個關鍵的條件是年齡限制,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但對于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申請人,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因此,年齡對于那些納稅額較高的申請人來說并不是那么嚴格,而且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落戶深圳。
此外,在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情況下,申請人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是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同時,申請人須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那么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入深圳。需要注意的是,積分系統目前還沒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如果申請人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考慮聯系深圳安家保等相關代理機構。
綜上所述,深圳落戶納稅入戶新政年齡限制是50歲及以下,而且申請人需要具備一定的納稅條件。如果無法滿足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新政策的實施將使得那些具備條件的人更容易在深圳落戶,為深圳市的發展和建設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