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市出臺了一項新的落戶政策,根據最新規定,想要落戶深圳的人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那么,到底符合深圳地址納稅的入戶條件是什么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目前,深圳市僅限制第一次申請落戶,已經落戶的市民可以自由調整居住所在地,而未落戶的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方可申請: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
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方式申請落戶。
積分系統目前尚未開放,預計在2021年3月份之后才開放,具體開放日期需要根據深圳市政府公告為準。如果您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作為專業的代理機構,能為您提供相關服務。
落戶政策的變化可能會給一部分人帶來困擾,但總體來看,這是為了更好地控制城市人口增長,優化城市結構,使城市更加宜居、宜業、宜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