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積分入戶需要個人納稅證明嗎?
近年來,隨著深圳市人口的急劇增長,深圳市政府為控制外來人口的流入,以及提高深圳市本地人口的入住質量,推行了深圳市積分入戶政策。積分入戶政策是指,符合相關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在深圳市積分系統中獲得一定積分后,按照積分排位進行深圳市戶口的申請。但是,很多人都在關心一個問題:深圳市積分入戶需要個人納稅證明嗎?
答案是:在申請深圳市積分入戶時,需要提供個人納稅證明。
根據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的規定,申請人在進行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時,需要提供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的納稅證明以證明其對深圳市有積極的貢獻。具體來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在深圳市積分入戶中獲得更高的分數: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了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還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即最近連續3年內一直在同一企業工作,且持續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不能超過50周歲,若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同時,申請人還需要保證在他們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他們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情況下,能夠收到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最后,申請人還需要證明他們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如果申請人滿足以上條件,那么在進行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時,需要提供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的納稅證明。這是因為深圳市政府希望通過這些條件來篩選出那些對深圳市作出較大貢獻或具有較高產值的人才,以提升深圳市居民的居住環境和整體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系統進行申請。積分系統暫時還不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超過按分數排隊。如果您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考慮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公司,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為1800-2000元之間,其中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市積分入戶需要提供個人納稅證明,但申請人也需要同時滿足其他條件。如果您符合條件,請不要忘記準備納稅證明,以便您能夠順利進行深圳市積分入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