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國的一個國際大都市,擁有高新技術、金融貿易等產業,近些年來其經濟發展速度極快。由于深圳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以及人才發展前景優秀,深受各地人們的青睞。許多人甚至想著要搬到深圳來生活、工作和發展,而納稅入戶便是一條成為“深圳人”的捷徑。
那么,什么是納稅入戶呢?簡而言之,它是指憑借在深圳的納稅記錄申請落戶深圳市。納稅入戶要求申請人是有納稅記錄的“納稅人”,并且須具備一定條件。
首先,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年齡應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此外,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提交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不應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申請納稅入戶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 家庭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 最近一年的社保卡,或工作單位的社保證明;
4. 個體工商戶需要帶上稅務登記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有些地方頒發的稅務登記證明上寫明“批準主管部門是城建、教育等部門”,被認為是沒有納稅記錄的,所以申請人需要辦理“三方約定”(經辦人員、申請人、戶政部門簽署的約定),由申請人提交所在稅務機關調取納稅憑證或納稅證明。
以上便是申請年深圳納稅入戶所需的材料和條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不滿足以上條件,該如何辦理入戶呢?此時可以選擇“積分入戶”方式。積分入戶不需要繳納高額的落戶費用,只需要達到一定分數即可申請入戶深圳市,而這個積分系統目前還沒有開放。如果您想辦理落戶深圳,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他們可以代為辦理入戶手續。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之間(不含工本費),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申請年深圳納稅入戶是一條捷徑,但也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如果您不符合條件,可以選擇積分入戶或尋求代辦服務。無論哪種方式,都需要遵循相關的政策和規定,避免因不當操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