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市人口規模的不斷擴大,人們對于落戶深圳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紛紛向深圳市政府提出關于入戶的建議和要求。為了滿足申請人的需求,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的入戶政策,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納稅入戶”政策。
“納稅入戶”是指在深圳市設立公司并達到一定納稅額后,股東就可以將自己的戶籍遷入深圳市,這樣不僅可以享受深圳作為新一線城市的優良資源、環境等條件,同時也會對企業發展和股東個人產生立竿見影的積極效果。
那么,具體來說,股東要達到哪些資產要求才能夠滿足“納稅入戶”政策呢?
首先,股東需要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其次,在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也可以滿足入戶條件。此外,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及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同樣也可以成為“納稅入戶”的資格申請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需要符合如下身份資格要求:最近連續三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也需要符合規定,即不超過50周歲。當然,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時,遷戶年齡可適當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括55周歲)。此外,申請人還需要滿足以下要求: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不滿足以上條件,那么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落戶深圳。目前積分入戶系統并未開放,但是申請人可以提前積累一定積分,等待入戶政策正式開放后再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積分可以通過多種渠道進行獲取,具體可以咨詢相關部門。
總之,深圳市通過“納稅入戶”政策的制定,為有實力、有資質的企業和個人提供了進入深圳市的又一個便利途徑,這不僅有利于城市的人才營造,同時也會對經濟的發展和城市的建設產生積極的影響。盡管申請條件相對較為嚴格,但是股東只要掌握其中的門檻,并積極向上,定會在企業的發展道路和個人成長過程中獲得更多的機會和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