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稅收的重要性愈加凸顯。納稅是每個企業、個人的義務,同時也是權利。納稅證明是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主等在日常經營、工作生活中所必需的信用證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納稅證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辦理成功呢?
一、提供的材料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局的規定,申請納稅證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申請人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來函單位的公章),證件須真實、準確、完整。如身份證上各項信息有誤,請持正式有關修改的證明文書,一并提交。
2.稅務證明
企業申請人須持本人或單位納稅證明原始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其它申請人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以及個人向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原始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個人征信報告
在辦理納稅證明前,請去征信中心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并將查詢結果一并提交。
二、需要滿足的條件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局的規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規定
若要辦理納稅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人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須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若不符合以上要求,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獲取戶口,但積分系統暫未開放,需要等待系統開放后按照積分排隊。
2.年齡限制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3.單位類型限制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4.無不良記錄
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三、總結
從以上提供的材料和要求來看,申請納稅證明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如果不滿足條件,則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獲取深圳戶口。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積分入戶暫時還不能申請,需要等待積分系統開放之后再按照積分排隊。如果需要辦理落戶手續,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深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