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直是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柱之一,而納稅則是各企業、個體戶和個人的基本責任。因此,深圳市政府近日頒布一項新政策:深圳納稅入戶財政支持政策。本文將對該政策進行詳盡地解析。
一、政策概述
深圳市政府針對納稅人在深圳長期穩定繳納高額稅款的情況,推出了一項納稅入戶財政支持政策。該政策旨在鼓勵納稅人繼續留在深圳發展,同時為他們提供一定的財政支持。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為5年,即2019年至2024年。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身份和納稅條件須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二)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出具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三、政策內容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以享受以下兩種支持政策:
(一)納稅人可獲得人民幣30000元的一次性補貼。補貼由深圳市財政部門直接發放給納稅人。
(二)符合相關資格的申請人,可以通過深圳市公安局具有派出所功能的營業部門申請落戶,免繳相關費用。不過,在家庭誠信信息、社會保險繳納、信用記錄等方面存在不良記錄的,政策仍不予享受。
四、政策效果
深圳市政府給出了具體的數據顯示:符合該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數量約在7萬戶以上,人數在20萬以上。據不完全統計,這些人每年對深圳市財政貢獻超過50億元,占到全市稅收的20%以上。因此,政策實施后將會有效地吸引納稅人留在深圳,為深圳市的經濟發展提供更為有利的保障。
五、申請流程
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戶政中心進行申請,具體流程如下:
1.填寫《深圳市納稅入戶財政支持政策申請表》并加蓋公章;
2.提供近3年的納稅證明和稅單復印件;
3.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本人符合申請條件。
準備齊材料后,到戶政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六、結語
深圳市政府推出納稅入戶財政支持政策,對企業和個人發展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財政支持,極大鼓勵企業和個人留在深圳市發展。同時,落戶政策的審查要求也是極嚴格的,需要符合多個條件進行審核。在申請時,需要準備豐富的證明材料,確保一次過審。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政策,可以選擇積分入戶,或者咨詢專門的代理機構,例如深圳安家保等。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各納稅人在深圳發展的同時,也能盡自己的責任,為深圳市的經濟發展繼續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