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深圳市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來到這座富有活力的城市,其中之一就是實行“納稅入戶”政策。那么,納稅入戶深圳是否需要繳納社保呢?我們將對此進行探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納稅入戶”是深圳市出臺的一項引才政策,它的重點是看重申請人在財稅方面的表現,以及對社會經濟建設的貢獻。
根據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納稅人,可以作為“納稅入戶”候選人申請深戶: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說明的是,申請納稅入戶的人,除了符合上述財稅條件以外,還需要滿足相應的身份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在戶口簿的“服務處所”欄中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標注,并且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此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的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如果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其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至于是否需要繳納社保,根據深圳市規定,申請人在申請“納稅入戶”時,需要提交近6個月社保繳費證明,但實際上,是否需要繳納社保,要看申請人本身的具體情況。
如果申請人已經在深圳繳納社保,那么在申請時,需要提交社保繳費證明。如果申請人沒有在深圳繳納社保,而是在其他城市繳納社保,那么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總之,納稅入戶深圳是一項引才政策,對有納稅貢獻和社會貢獻的人才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遷戶通道,是否需要繳納社保要根據個人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您對納稅入戶深圳有疑問或需要申請,可以聯系代辦深戶服務機構,他們會為您提供詳細的服務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