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為全國經濟特區的代表城市,一直以來備受關注。為方便更多人扎根深圳,享受城市發展的紅利,深圳市政府定于2019年5月1日啟動了深圳市積分落戶制度。該制度是在“人才優先、公平公正”原則下制定的,以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和更優秀的人才隊伍。
隨著深圳市配套政策的不斷完善,積分落戶的申請條件和要求也隨之不斷調整。其中最關鍵的就是納稅條件。
在深圳市,要想申請積分落戶,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其中納稅條件是重要的一項: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需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并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如果以上條件均無法滿足,則只能選擇積分入戶。當前,深圳市積分系統暫未開放,而準入條件為積分100分及以上,因此需要等待政策進一步完善后再進行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請落戶之前,申請人還需要進行相應的備案,整理相關材料準備申請。申請落戶需要前往戶口所在地的區、街道辦事處或市人才市場進行登記,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申請表格。由于申請條件的限制性,滿足落戶條件的人數較少,因此申請時需要提前咨詢相關部門,以便順利辦理。
目前,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為1800-2000元之間。在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因此需要注意避免被不法分子以虛高的代辦費騙取財物。
總之,深圳市政府在積分落戶制度的實施中,為了更好地留住人才,提高城市發展質量,對申請條件堅持嚴格標準和適度調整。因此,對于申請人而言,需要全面了解政策規定,認真審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了解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流程,并提前咨詢相關部門,以便順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