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積分落戶納稅萬
近年來,深圳市實施“人才優先、人才落戶”政策,吸引大量優秀人才進入深圳,推動了深圳高質量發展。為了進一步鼓勵人才來深圳發展、優化人口結構,自2021年3月1日起,深圳市在積分落戶政策的基礎上,新增了一項積分落戶納稅萬政策,對深圳市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提供優先落戶服務。
根據新政策規定,積分落戶納稅萬的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同時,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另外,申請人還需要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對于不符合積分落戶納稅萬條件的人員,可以先參加積分落戶系統。目前,積分系統暫未開放,但是可以選擇參與積分落戶并積累一定的積分。政策明確,積分落戶的人員按照積分排隊,超過積分規定值即可落戶。如果積分不夠或者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進行代辦,一般收費標準為1800-2000元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新政:積分落戶納稅萬,對于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提供了優先落戶的服務,為引進高素質人才、吸引優秀企業提供了極大便利。同時,也希望進一步加強稅收、人才、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融合發展,為深圳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