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經濟特區之一,經濟發展迅速,隨之而來的是人口流動性的增加。隨著深圳迅速的城市化進程和人口的增多,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來管理落戶。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在當地繳足納稅。
那么,深圳市政府是如何確定這一標準的呢?其實,深圳市政府通過對市民納稅記錄的統計,制定了一些規定,規定了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相應數額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自然人股東以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等可以辦理落戶。
具體來說,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需要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須累計在60萬元以上;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的公司應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需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
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年齡不超過50周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此外,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須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還需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對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進行變更。
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如果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則無法辦理深圳落戶。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申請人只能依靠積分入戶的方式辦理落戶。目前,深圳的積分系統還未開放,需要等系統開放之后進行排隊,但如需辦理落戶可以聯系一些專業的代辦機構,代辦深戶的一般費用在1800-2000之間,戶政中心除了工本費不收取其他費用。
總之,深圳落戶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條件,其中之一便是在當地繳足納稅。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條件,可以考慮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辦理落戶,或者尋求代辦深戶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