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積分入戶與納稅規定
深圳在國內率先推出的深圳積分入戶政策,在短時間內吸引了眾多的關注和追求者。通過本文,我們將對深圳積分入戶的相關政策及納稅規定進行探討和解讀。
1. 深圳積分入戶政策介紹
深圳市政府于2019年8月發布《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堅持人口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宣布全面取消個人戶口遷移限制,建立更加開放、靈活的深圳戶籍制度,為在深的各類人才提供更加便捷的落戶政策。
積分落戶制度,是深圳市政府出臺,旨在鼓勵高技能人才、有實力的企業家、創新創業人才、高層次人才、留學歸國人員等更多優秀人才來到深圳落戶發展。根據個人積分數量,分為甲級、乙級和丙級三類。
不同級別落戶的結果也不同,甲級落戶的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務,乙級、丙級落戶則相應享受更少的公共服務。同時,高層次、高技能,及投資大量資金在深創辦企業、購房等更能獲得優先落戶資格。不過,即使沒有直接落戶資格,也可以通過深圳市積分入戶等政策,為以后落戶創造更多的機會。
2. 關于納稅規定
隨著深圳市人才政策的日益完善,深圳納稅政策也日益重要。針對各類落戶人員,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納稅規定,申請人的納稅額度也是該制度中的重點。
具體而言,對于積分制度中的申請人群,要求他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另外,還要求申請人需滿足如下條件:
(1)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2)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這些規定將相應保證評估出來的落戶人員及企業股東、主要負責人的稅收貢獻和誠信程度,從而達到促進落戶人員和企業合法納稅和規范市場的作用。
總之,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們來說,除了需要考慮自身的積分指數之外,也需要對自身的納稅情況有一個充分的認識,并且積極保持稅務納繳,從而使自己更加符合深圳市的積分入戶政策,獲得更加優惠的落戶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