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發布了新的戶口落戶規定,其中明確了申請落戶深圳戶口的條件和標準。根據新規定,想要在深圳市落戶的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申請人的身份和納稅條件必須符合規定。如果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那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必須累計在300萬元以上;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人,那么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必須累計在60萬元以上;如果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那么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必須累計在30萬元以上。如果是合法就業個人,那么最近連續3年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累計數額必須達到24萬元以上。除此之外,其他申請人還必須最近3年一直在同一個企業且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其次,申請人的年齡也有一定限制。年齡必須在50周歲以下,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話,年齡可以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第三,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必須反映其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如果不是這種情況,申請人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最后,申請人在過去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這也是落戶的必要條件之一。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來落戶。目前,積分系統還未開放,只能先積分100或以上后等待系統的開放。根據新政策,超過按分數排隊。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官方規定,深圳戶政中心除了收取工本費外,不會收取其他費用。如果需要辦理深戶,可以選擇聯系代辦深戶的公司,一般收費標準在1800-2000元之間。其中約定的服務項目有:助應申請人收集所需資料,全程代辦申請,安排辦理時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