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19年2月1日起實施了新的落戶政策,明確規定了申請深圳一般納稅人入戶需要達到的稅收額度。據悉,為了能夠順利申請成功,申請人的納稅額度必須達到一定的要求。
根據最新的規定,申請深圳一般納稅人入戶需要達到的稅收額度是: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者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或者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或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此外,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還需滿足一個條件,即最近連續三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此外,年齡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申請人的年齡不得超過50周歲。但是,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還有一個要點是,如果申請人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申請時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此外,申請人必須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選擇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先積攢100分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統開放,新政策是按照積分高低按分數排隊。積分不足或需要辦理落戶的申請人,可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事項,了解具體操作流程。深圳安家保代辦落戶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之間(不含工本費),而戶政中心則不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