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難落戶一直是備受關注的話題。由于深圳的高房價和優質資源,吸引了大量的人才涌入,導致本土人口和外來人口的數量相差懸殊。這也就給落戶政策帶來了更為嚴格的限制。
但是最近,深圳納稅落戶政策發生了一定的變化。根據深圳市戶政局發布的最新政策,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及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均可根據納稅情況進行落戶申請。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以及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都可以根據納稅情況申請落戶深圳。
另外,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也可以根據納稅情況申請落戶深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并且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符合其他政策規定。比如,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同樣,申請人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但是目前積分系統還沒有開放,可以先積分100或者更多,等待系統開放之后再進行落戶申請。若是不想等待,也可以聯系代辦深戶公司進行落戶服務,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
總的來說,深圳落戶政策雖然仍然比較嚴格,但是與過去相比,納稅落戶政策的變化也為落戶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是對于非納稅人士而言,仍然需要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