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年納稅入戶政策具體規定
近年來,深圳的發展速度越來越快,越來越多的人涌入到這座城市,落戶問題成為許多人關注的焦點。為了引進更多的高質量人口,深圳各個區均出臺了不同的落戶政策,其中,寶安年納稅入戶政策備受關注。
寶安年納稅入戶政策旨在通過納稅額的多少來篩選出一批優質的居民,實現城市人口的優化升級。以下是具體的入戶政策規定:
1.符合身份和納稅條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身份和納稅條件之一:
(1)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但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必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2.年齡限制
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的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3.單位所屬情況
申請人戶口簿的“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則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4.無不良記錄
申請人必須沒有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進行申請。但目前積分系統尚未開放,如果有辦理落戶的需求,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等相關機構進行代辦,代辦費用一般在1800-2000元之間。
總之,寶安區的年納稅入戶政策是通過納稅信息篩選出優質的居民,讓更多的人可以落戶在寶安區。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這種條件,所以需要多了解各個區的落戶政策,選擇最符合自己情況的途徑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