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龍華區戶政中心發布了最新的落戶納稅資料,其中規定了申請人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有資格辦理深圳戶籍落戶,這些條件主要包括身份和納稅條件、年齡限制、工作單位情況以及無不良記錄等。
具體來說,申請人的身份和納稅情況必須符合以下之一: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此外,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對于申請人工作單位情況,如果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則需要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者進行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變更。
此外,申請人還需要保證沒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不符合以上條件,仍然可以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深圳戶籍落戶,但是此項政策尚未開放,可以繼續積累積分,或者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公司進行落戶申請。
對于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準備好相應的納稅證明材料,按照規定流程在龍華區戶政中心申請落戶。需要注意的是,戶政中心除了收取工本費外,不會收取其他費用。
相信這一政策的實施將有助于提高深圳市的居住質量,吸引更多高素質人才來深圳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