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納稅入戶新政中的納稅方式有哪些?
近年來,隨著中國的經濟快速發展,各地紛紛推出了新政策來吸引更多的高素質人才落戶。而深圳市在這方面也做得非常出色,其納稅入戶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將重點介紹深圳納稅入戶新政中的納稅方式有哪些。
一、納稅額條件
根據深圳市關于落實《廣東省落戶政策實施方案》的補充政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
1.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業個人外,其他申請人須最近連續3年在同一企業(即同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二、申請人年齡條件
根據深圳市政務辦公廳的規定,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50周歲。如果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則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三、服務處所情況
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四、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如果申請人有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則不能申請深圳納稅入戶。
總的來說,深圳納稅入戶新政中的納稅方式有四種,即符合納稅額條件、年齡不超過50周歲、服務處所情況符合要求,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就只能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獲得深圳戶口。需要提醒的是,積分系統暫時還沒有開放,如果需要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