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國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一座城市,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來說,深圳市落戶政策是他們最需要了解和關注的。其中,個人所得稅納稅額以及企業納稅額度是否有關系也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關于落實全口徑個人所得稅綜合征管試點激發深圳市發展新活力的實施意見》,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來說,個人所得稅納稅額以及企業納稅額度與深圳市落戶政策是有關系的。
首先,對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來說,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人是符合深圳市落戶政策的條件之一;
其次,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是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都是符合深圳市落戶政策的條件之一;
再者,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也是可以按照深圳市落戶政策獲得落戶資格的。
最后,對于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來說,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24萬元以上的人也是可以按照深圳市落戶政策獲得落戶資格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年齡不超過50周歲且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的話,只能選擇通過積分入戶的方式申請落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目前積分入戶暫時不開放,可以通過深圳安家保等中介公司進行咨詢,提高積分并等待政策放寬后再進行申請。
綜上所述,深圳市落戶政策中,個人所得稅納稅額以及企業納稅額度和申請人是否符合落戶的條件是息息相關的。對于想要在深圳落戶的人來說,需要認真了解政策及其要求,積極提高自身的條件和資質,才能增加成功落戶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