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積分入戶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旨在吸引高素質人才和優秀企業落戶深圳,為深圳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貢獻。按照政策規定,申請者必須滿足一定的納稅條件和身份要求,同時提供納稅證明。那么,深圳積分入戶申請需要提供納稅證明嗎?本文將詳細說明。
首先,根據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發布的《關于深圳市積分落戶有關問題的解答》文件,申請者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資份額占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分攤企業納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
3.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4. 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業個人。
以上納稅金額為累計數,必須在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達到相應標準。如果申請人身份滿足上述條件之一,那么在申請時需要提供納稅證明。
其次,對于未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根據積分制度進行積分入戶。按照政策規定,積分分為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其中基礎分為40分,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以獲得加分。積分最低要求為100分,積分超過100分的申請人,根據積分高低按照得分排隊進行申請。積分系統目前還未開放,可以先進行積分100以上,等待系統開放后再進行申請。需要積分入戶的申請人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公司進行辦理,代辦深戶的一般收費標準是1800-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納稅和身份條件之外,申請人還必須滿足其他一些條件,例如年齡不超過50周歲、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等。此外,申請者的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委、辦、局)工作人員的,需要收取所在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或變更戶口簿“服務處所”信息。
總之,深圳市積分入戶政策是對高素質人才和優秀企業的一種吸引政策,申請者需要滿足一定的納稅和身份條件,并提供相應證明。對于未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按照積分制度進行申請。如需辦理落戶,可以聯系深圳安家保代辦公司進行相關手續的辦理。